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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金山硫磺粉厂位于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路东段,自1990年投入生产至今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现对该项目做现状评估。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尉氏县金山硫磺粉厂1000t/a硫磺粉项目现状评估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介绍:
本项目产能为1000t/a硫磺粉,主要建设内容为:粉碎车间2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1座,办公用房1座,生产工艺为:硫磺颗粒-机械输送-粉碎-收集-包装-产品。
二、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情况如下:
(1)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粉碎机产生的硫磺粉尘,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民拉走堆肥。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级在70-100dB(A),通过减振、隔声、地下放置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包装袋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原料包装袋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原料出售方回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本项目仓库、车间等区域均配有消防设施,厂区拟新建消防废水事故池,环境风险可控。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
(1)根据对现状监测数据,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农民拉走堆肥。
(3)根据对本项目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各厂界噪声均达到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废处置合理,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5)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现状评估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行,全厂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
五、现状评估报告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3日之间通过信件、电话及传真索取现状评估报告,并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单位法人及其他组织代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就该项目营运期对自己的影响程度提出具体意见,也可提出新的环保建议。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尉氏县金山硫磺粉厂
联 系 人:郑总
联系电话:13598796836
邮政编码:475500
邮 箱:153611232@qq.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尉氏县人民路东段尉氏县金山硫磺粉厂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电 话:0371-23862701
邮 政 编 码:475000
邮 箱:819118124@qq.com
单 位 地 址:开封市大梁路西段6号人民财产保险大厦14楼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3日
特此公告!
尉氏县金山硫磺粉厂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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